关于印发《职业学院下一轮专业技术岗位定岗定级条件》的通知
作者:办公室 时间:2017-12-11 点击数:
各科室、系:
为加强学院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定岗定级导向作用,提升学院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能,通过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、教学委员会研究通过,现将《职业学院下一轮专业技术人员定岗定级条件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职业学院
2017年9月22日
职业学院下一轮专业技术人员定岗定级条件
(考核期:2015年9月1日—2018年8月31日)
一、副高级岗位各级任职条件
岗位 |
专业技术五级 |
专业技术六级 |
专业技术七级 条件:①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。 |
基本条件 |
①任现职满6年;②年度考核合格;③完成规定工作量;④承担班主任工作两个学期。(非教师系列不受第④条限制)。 |
①任现职满3年;②年度考核合格;③完成规定工作量;④承担班主任工作两个学期。(非教师系列不受第④条限制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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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|
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|
可选条件 |
(1)取得相关专业技师证书;基础课教师取得人社厅颁发的相近专业职业资格证书; (2)负责本专业的教研、教改任务或承担学校教学资源建设,成果已由学校审查通过; (3)主持省级科研项目(含课题)、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(成果已通过上级审查,以上级文件为准); (4)参加省级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竞赛,获得省级三等奖; (5)主持实训室建设,主持新专业建设,成果已由学校审核通过; (6)主编学术著作(含正规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教材)1部; (7)主编五万字及以上的校本教材(经学校认定并正式使用); (8)正式发表CN级论文2篇; (9)担任省级学科(专业)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员; (10)连续担任全日制班主任工作三年; (11)专业课教师到企业、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累计不少于2个月,并撰写专业实践报告;公共基础课教师带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、社会实践等不少于1个月,并撰写带队实践报告。 (12)获厅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; |
(1)取得相关专业技师证书;基础课教师取得人社厅颁发的相近专业职业资格证书; (2)承担本专业的教研、教改任务或承担学校教学资源建设,成果已由学校审查通过; (3)参与省级科研项目(含课题)、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(成果已通过上级审查,以上级文件为准); (4)参加省级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竞赛,获得省级三等奖; (5)主持实训室建设或参与新专业开发,成果已由学校审查通过; (6)参编学术著作(含正规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教材)1部; (7)参编五万字及以上的校本教材(经学校认定并正式使用); (8)正式发表CN级论文2篇; (9)担任省级学科(专业)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员; (10)连续担任全日制班主任工作三年; (11)专业课教师到企业、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累计不少于2个月,并撰写专业实践报告;公共基础课教师带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、社会实践等不少于1个月,并撰写带队实践报告。 (12)获厅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; |
二、中级岗位各级任职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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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技术八级 |
专业技术九级 |
专业技术十级 条件:①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。 |
基本条件 |
①任现职满4年;②年度考核合格;③完成规定工作量;④承担班主任工作两个学期。(非教师系列不受第④条限制)。 |
①任现职满2年;②年度考核合格;③完成规定工作量;④承担班主任工作两个学期。(非教师系列不受第④条限制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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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|
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|
可选条件 |
(1)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证书;基础课教师取得人社厅颁发的相近专业职业资格证书; (2)主持学院科研项目、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教研、教改任务、或承担学校教学资源建设任务,成果已由学校审查通过; (3)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及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的; (4)参加省级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竞赛,获得省级三等奖; (5)主持实训室建设或新专业开发,成果已由学校审查通过; (6)参编学术著作(含正规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教材)1部; (7)主编三万字及以上的校本教材(经学校认定并正式使用); (8)正式发表论文2篇(其中CN级1篇); (9)担任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员职务; (10)连续担任全日制班主任工作三年; (11)专业课教师到企业、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累计不少于2个月,并撰写专业实践报告;公共基础课教师带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、社会实践等不少于1个月,并撰写带队实践报告。 (12)获厅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; |
(1)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证书;基础课教师取得人社厅颁发的相近专业职业资格证书; (2)参与学院科研项目、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教研、教改任务、或承担学校教学资源建设任务,成果已由学校审查通过; (3)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及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的; (4)参加市级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竞赛,获得市级三等奖; (5)参与实训室建设或新专业开发,成果已由学校审查通过; (6)参编学术著作(含正规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教材)1部; (7)参编三万字及以上的校本教材(经学校认定并正式使用); (8)正式发表论文2篇; (9)担任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员职务; (10)连续担任全日制班主任工作三年; (11)专业课教师到企业、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累计不少于2个月,并撰写专业实践报告;公共基础课教师带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、社会实践等不少于1个月,并撰写带队实践报告。 (12)获厅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; |
三、初级岗位各级任职条件
岗位 |
专业技术十一级 |
专业技术十二级 条件:①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。 |
基本条件 |
①任现职满2年;②年度考核合格;③完成规定工作量;④承担班主任工作两个学期。(非教师系列不受第④条限制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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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|
可选条件 |
(1)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;基础课教师取得人社厅颁发的相近专业职业资格证书; (2)参与相关课程的教研、教改任务,成果已由专业部门审查通过; (3)荣获1次荣誉表彰(如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、先进教育工作者及优秀党员等); (4)参加院级技能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院级技能竞赛,获得院级三等奖奖励; (5)参与实训室建设或专业建设,成果已由专业部审核通过 (6)参与出版学术著作1部; (7)参编一万字及以上的校本教材(经学校认定并正式使用)。 (8)正式发表论文1篇; (9)专业课教师到企业、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累计不少于2个月,并撰写专业实践报告;公共基础课教师带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、社会实践等不少于1个月,并撰写带队实践报告。 (10)教龄满10年; |
四、附设岗位聘任条件参照教师系列相应岗位聘任条件。
五、推荐原则
出现同一级别符合晋级条件的人数比职数多的情况时,按以下原则推荐:
1、符合可选条件6项及以上的可优先推荐,按符合可选条件项多少顺序推荐;若可选条件项相同,由学院岗位设置职级评议推荐工作小组无记名投票决定。
2、符合可选条件3-5项之间的,由学院岗位设置职级评议推荐工作小组无记名投票决定。
六、有关事项说明
(一)除任职年限外,该专技人员定岗定级的考核期为2015月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。
(二)距离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内,在其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直接申报上一个职级。
(三)班主任工作相关说明
1.短班班主任时间认定:函授班按实际承担时间的30%计算。培训班等按每月0.1年计算,办班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。
2.参与顶岗实习管理的教师,其班主任工作计算为实际管理时间的30%计算,具体数据由专业系负责审核上报。
3.学院中层及以上的行政人员,其任现行政职务时间可以等同于班主任工作年限;教研组组长在考核期内至少需承担班主任工作一个学期。
4.离退休时间不足5年(含5年)的教师,则不受此项条件限制。
(四)参赛获奖条件相关说明
1.如果荣誉表彰的对象为一个群体,认定对象为第一指导教师或第一教练。
2.如果获奖按名次(特别是体育类),可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为“一、二、三等奖”。一般情况下,若取前六名的,按“第1名”对应“一等奖”、“第2/3名”对应“二等奖”、“第4/5/6名”对应“三等奖”执行;若取前八名的,按“第1/2名” 对应“一等奖”、“第3/4/5名”对应“二等奖”、“第6/7/8名”对应“三等奖”。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学院组织有关部门认定。
3.参与省级科研项目(含课题)、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,认定对象为个人排名前三。
(五)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,三年内取消晋级资格。
(六)教师学年度考核将作为教职工定岗定级的主要依据。
(七)以上各级聘任条件中有关数字或级别均指低限。